当前位置:

首页 新闻信息 公告公示

任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征集任丘市2026年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项目代建企业的公告

2025/11/13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工作部署,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推进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的实施意见》(建城〔2025〕1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城〔2025〕6号)文件要求,确保住宅老旧电梯更新项目工作顺利进行,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理想家园小区电梯更新项目代建企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程序

对于自愿申报并遵守行业自律规范的代建企业,将向符合电梯更新条件的小区进行推荐,作为业主在咨询、比选并确定住宅老旧电梯更新项目代建企业时的重要参考依据。

二、报名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凡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施工资质的经营企业,均报名。

(二)履行责任原则。有意愿报名的代建企业,应切实担负起安全质量主体责任,履行建设程序职责,遵守文施工要求,承诺积极为业主协调解决代建的相关事项,并签订《任丘市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项目代建企业自律承诺书》。

三、材料报送

申报企业将以下纸质版申报材料报送至新华路街道华科苑社区和任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316房间,联系电话:0317—2321311

(一)《任丘市住宅老旧电梯更新项目代建企业信息表》(加盖公章);

(二)《任丘市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项目代建企业自律承诺书》(加盖公章);

(三)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信用中国”企业信用信息报告(加盖公章);

(五)资质情况(如有,请依次罗列并注明资质名称及等级,附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四、评估比选

报名截止后,将企业推荐给业主评估比选,由业主自主选定代建单位实施。自本公告发布之日(2025年11月14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可随时提交申报材料,报名截止时间为2025年1123日17:00(逾期提交的材料将不予受理)。

如有任何疑问或建议,请随时沟通联络。


附件:1.任丘市住宅老旧电梯更新项目代建企业信息表

2.任丘市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项目代建企业自律承诺书

                       任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1月13

上一篇:

下一篇 :

版权所有:任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河北省任丘市北站西路17号  运维电话:0317-2260061

冀公网安备 13098202000215号   冀ICP备19014362号-1网站标识码:130982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