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丘市关于第三轮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的公示
2025/05/26
第三轮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的“▲发改部门煤炭削减工作推进不严不实,未建立日常督导检查制度,年度考核全靠统计部门提供数据,煤炭消费底数掌握不清,“两高”项目监管有漏洞,渤海新区黄骅市沧州聚隆化工有限公司、中能国际石化有限公司分别建有耗能11万吨标煤、1.5万吨标煤的“两高”项目,均未按要求建设能耗在线监测系统。”“▲部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运行维护不规范。沧县崔尔庄镇污水处理站自2022年2月停运,污水直排朱家运粮河。任丘市吕公堡镇颜家村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站2023年7月下旬停运,污水直排附近坑塘。青县清州镇司马庄污水处理站好氧池污泥活性菌死亡,现场检查时已停用。”“▲任丘市建成区会战渠暗涵雨污合流,水体发黑发臭。”3个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和《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有关要求,现将上述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5年5月26日至6月9日。
如有异议,请通过电话或电子邮箱形式反馈。
联系电话:0317-2372369
电子邮箱:zhenggaiban2021@163.com
附件:具体整改情况
中共任丘市委 任丘市人民政府
202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