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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任丘市委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4/11/27


根据省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11月4日至12月30日,省委第四巡视组对任丘市开展了常规巡视。2023年2月26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委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任丘市委坚持政治站位,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关于巡视整改工作要求,认真履行整改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扎实推进整改。一是迅速传达学习。收到反馈意见后,市委书记带头学习、带头研究,组织召开市委常委会,原原本本传达学习省委巡视反馈会议精神,并将巡视反馈意见及市委书记表态发言印发全市各级各部门,在任丘政务网发布巡视反馈情况新闻稿,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委书记任组长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下设4个专项整改组、15个整治小组,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岗、要求到位,构建起完善的组织体系。同时将整改分为巡视反馈、集中整改、报送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向社会公开整改进展情况、长期整改5个阶段,明确每一阶段的时间节点、重点任务、标准要求,倒排工期,挂图作战,推动整改工作深入开展。三是压紧压实责任。研究制定《中共任丘市委关于省委第四巡视组巡视任丘市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将巡视组提出的4个大方面问题,细化分解66项具体问题,均明确了责任领导、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完成时限。市委组织部、市委巡察办分别制定了选人用人、巡察工作等专项整改方案,确保责任不落空、事事有人抓。四是抓实重点任务。围绕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扎实,巡视、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不彻底等整改事项,市委书记牵头抓总,其他常委分工负责、密切配合、一体推进。五是强化部署调度。市委书记定期主持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各市委常委常态化深入一线督导检查,推动问题整改。制定《省委巡视任丘市反馈意见整改台账》,动态更新进展,定期汇总。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全市各级党组织主动跟进,深入查摆问题,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二、整改落实的主要成效

任丘市委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对照整改措施一项一项整改、一条一条销账,既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又做到举一反三、建章立制,确保巡视整改各项任务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根据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梳理出的66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54个,阶段性任务已办结、长期坚持12个。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不够到位,以新发展理念引领高质量发展有差距”方面

1.关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北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够深入”问题

1)针对“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实际结合不紧密,经济发展被动依赖央企”问题。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北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新时代、新任丘、新格局、新发展”,牢牢抓住京津冀协同发展、雄安新区建设和华北油田、华北石化两大央企新一轮发展重大机遇,全力建设装备制造强市。聚焦新型建材、电力通讯器材、交通设备及配件等传统产业,围绕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目标,深入实施领跑者计划,努力形成一批带动性强的先进制造业集群。推动地方工业经济加快发展,逐步扭转石化一业独大局面。大力发展以氢能、光伏为主的新能源。目前,中国华能雄安分布式光伏项目已基本完工。二是加强对油田、石化、华港等重点企业逐企进行走访,协调解决生产经营中存在的问题,保障企业能满负荷生产,确保重点企业的贡献率。三是在招商引资上下功夫,招好项目、大项目。积极推进氢能产业基地项目,打造多领域聚合氢能产业示范区。大力发展数字经济,积极跑办华北智算中心项目。四是制定出台《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做好一季度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等政策文件,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大力提振市场信心,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

2)针对“借力华北石化推动形成下游产业链缓慢”问题。受市场、资金等因素影响,烷烃综合利用项目工作进度与原计划相比进度缓慢,该企业属民营企业,现存在资金困难问题,政府已帮助企业多方融资,积极申报融资需求,尽力帮助企业摆脱投资困境。加快推进石化产业延链补链强链,石化产业链重大延伸项目烷烃综合利用、某可降解新材料项目已全面开工建设。同时,全力支持华北石化公司由“燃料型”向“材料型”转变,积极跑办争取DCC系列“减油增化”装置项目尽快落地。依托石油化工集中区建设,扎实做好建链补链延链强链文章,加快推进烷烃综合利用、某可降解新材料等重点项目建设,大力引进新上一批产业项目,加强跟踪服务,力争早日投产达效,努力打造千亿级绿色石化基地。

3)针对“个别签约项目最终搁浅,个别项目无实质进展”问题。一是部分项目因项目方改变投资战略、改变项目选址方案、投资主体变更等,取消项目投资或合作计划;部分项目调整项目建设内容。二是持续加快推进签约项目落地进度,全力保障氢能产业等签约项目落地。三是坚持把重点项目建设作为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加强签约项目服务保障力度,完善帮扶机制,切实解决企业和项目落地中存在的问题,保障大项目、好项目顺利实施。四是加强项目谋划储备,精心筛选一批打基础、补短板、增后劲的优质项目,争取更多的项目纳入省市重点项目盘子。雄安氢能供应基地项目拟占地约30亩,土地已征为国有,根据项目建设需求,任丘市与项目方积极对接,着力研究解决该项目土地出让、用地划分及项目交通出行问题。

4)针对“落实省委定位的‘白洋淀畔水韵生态城市’不到位,生态环境监管不力,城市黑臭水体未有效根治”问题。一是持续开展多部门联合行动,加强对涉水排放单位监管,确保外排水达标排放。二是加大对建成区水质监管,委托专业机构对建成区五条河流进行水质监测,并将监测结果及时报送,通过工程治理和生物治理的方式,对水质监测不达标水体进行治理。目前,炼油厂南侧排水沟已通过垃圾清理、沟渠清淤等措施整改完毕;经水质抽样检测,会战渠、殷边渠、炼油厂南侧排水沟水体指标全部合格;殷边渠暗涵改造工程、会战渠暗涵改造工程预计2024年12月完工。三是谋划开展城区水治理综合工程。对功能不完善的道路进行排水管线整治提升;针对雨污分流错混接点、末端排口进行改造;再生水回补工程已实现对会战渠、殷边渠进行再生水补水;尹丰渠已与城外水网贯通衔接。四是完善长效督导检查机制。成立城区水环境治理工作专班,牵头负责城区黑臭水体整治。各街道党工委、开发区管委会成立由主管副职带头的工作专班小组,所涉及坑塘建立“坑塘长”制,按照网格化要求落实到基层网格员、包村干部、村“两委”干部身上。采取每日动态巡查,发现坑塘水质异常及时上报村级河长,按照制定的预案开展水质治理,对发现的坑塘浮萍及漂浮物随发现随清理。

5)针对“3家单位超标排污”问题。一是封堵排污口。对相关单位排污口进行封堵,不再外排。二是督促相关企业加强内部运行管理,并举一反三加强所有涉水企业的排水管理,进一步提升任丘市水环境质量,今年以来,任丘市所有入河排污口均做到达标排放。

6)针对“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效果差”问题。一是加强涉气企业监管力度。加强执法检查,对涉嫌违规偷排偷放超标排放、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的企业坚决处罚到位。开展“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做到动态清零。二是强化面源污染整治措施。全面禁止焚烧垃圾秸秆、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加强散煤监管,严防散煤复燃。三是强化车辆监管。全面落实重型柴油货车禁绕行措施,外省国五及以下车辆不得驶入市区,公安机关对违规闯禁行车辆依法处罚。加强各类场所机械环保信息编码登记管理。定期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抽查工作,依法查处超标排放机械。四是强化扬尘污染防治,分类抓好扬尘污染管控。五是强化重污染天气应对。聚焦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时段,实行“一厂一策”差异化管控。精准减少本地污染物排放,源头控制和末端协同治理。任丘市空气环境质量得到进一步改善。

2.关于“统筹推动高质量发展用力不足”问题

7)针对“有的重点传统制造业产品附加值低,工业增加值占比较低”问题。一是依托产业基础,进一步加快新型建材、电力通讯器材、交通设备三大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步伐。二是加大科技管理力度,促进企业真正成为技术创新、研发投入和成果转化的主体。三是对新增入统企业加强业务指导,解析工业总产值、工业销售产值、营业收入之间的关系,确保企业数据做到应统尽统。2024年,新增专精特新企业32家;高新技术企业217家、科技型中小企业1950家,持续处于省、沧州市领先地位,县域科技创新能力保持A类水平。

8)针对“2019至2021年科技研发投入强度低”问题。一是进一步指导企业做好R&D经费统计上报,聘请专业服务机构开展辅导培训,确保实现账表“应建尽建”、费用“应归尽归”、数据“应报尽报”,切实提高全市R&D经费投入占比。组织多场培训会,共指导472家企业填报研发费用17.6亿元。二是制定督查方案,联合第三方服务公司深入企业,深挖项目,对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R&D经费投入统计工作进行全面实地督查。三是与重点企业和研发型企业就建立辅助账,填报研发费用投入具体注意事项进行深入沟通,指导企业收纳归集研发费用辅助账。

9)针对“城区雨污分流工程推进不力”问题。一是加快施工进度,推进问题中涉及的裕华路、中华路、新华路雨污分流工程已完成。二是沿线小区、城中村雨污分流按照规划要求分别接入主次干道雨污分流管线。三是针对管线错接问题,已全面普查完毕,正在进行财政评审,按计划推进。

3.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不够有力”问题

10)针对“对现代农业发展重视不够,2019年以来农业产值占总产值比例低”问题。一是着力打造专业合作社优质果品基地、优质中药材生产基地、果树生产示范区,通过建设农业产业化项目,开展信息、营销、新技术、新品种、农产品加工储运等服务,推进专业合作社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品牌化经营,不断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市场竞争力。二是谋划招商引资项目。依托地域和经济优势,围绕农业产业延链强链,补齐短板,深入推进农业大招商工作。目前谋划农业招商引资项目1个。三是大力发展乡村休闲旅游。向沧州推介2条休闲旅游路线,其中京南海棠谷现代农业园区海棠花海,于村平原农场梨花园赏花景点路线,入选河北省推出的“春观花”系列休闲农业路线。一亲子乐园入选河北省推荐的夏季休闲农业景点路线,通过官微发布,增加游客数量。四是组织开展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及项目管理培训,推进现代农业园区发展,促进园区提质增效。

11)针对“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不足,缺少农业龙头和农产品精深加工企业,大部分村没有产业经营性收入”问题。

一是推动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鼓励农产品加工企业扩大规模,引进高新技术、设备和产业人才,打造知名品牌,壮大龙头产业。2024年,沧州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21家,其中省级龙头企业3家。二是调整产业结构。依托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农业园区。通过“基地+合作社+农户”“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园区+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等模式,优化产业结构,促进农户增收。

12)针对“遏制耕地‘非农化’力度不够,耕地保护责任压得不实,整治违法占地不力”问题。一是持续深入开展防止耕地“非农化”排查工作,加强监督检查,完善长效机制,压实乡镇属地监督监管责任,充分发挥乡村网格员作用,防止出现新的“非农化”问题。通过排查,任丘市没有新增“非农化”问题。二是开展“两违”集中整治行动迅速整改。各乡镇逐个制定整改方案,领导一线指挥,部门协同作战,截至目前,2019年以来违法用地已经全部整改完毕。三是建立自然资源智能监管平台,通过铁塔高点监控与人工技能相结合,着重对基本农田、城乡结合部、国省县道、县界等重点区域进行监控,对占用耕地的私搭乱建等现象进行全覆盖,加强智能监管平台建设的同时,市政府加大对“两违”监管经费的投入。四是实行耕地保护行政领导负责制,市政府与有耕地保护任务的乡镇签订耕地保护责任状,耕地保护责任落实到人。任丘市政府出台了《关于推行自然资源网格化管理田长制实施意见》,明确责任主体、压实基层责任、充实基层力量、加强动态巡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五是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各乡镇开展全面排查工作,并按照要求报送排查情况。六是加大督查检查力度,按照上级文件要求,任丘市对部分乡镇防止耕地“非粮化”排查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抽查。同时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对8家种植大户土地利用情况进行了现场查看。通过乡镇自查和市级抽查,截至目前,未发现新增“非粮化”问题。

13)针对“道路交通建设推进不力”问题。一是未实施建设的6条、13公里农村公路,目前已修建完成。二是“针对30个村未通公交问题”。对购置的100台新能源纯电动公交车运行路线进行优化布局,延长304路、309路、211路公交线路通行里程,实现公交通勤全覆盖。

14)针对“村容村貌缺乏有效治理”问题。关于“村容村貌缺乏有效治理”问题。一是开展村庄清洁行动。以“五清三建一改”为主线,大力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发动群众和保洁员对村内巷道、河边沟渠等区域进行全面清理整治,清除村庄垃圾堆、粪土堆、柴草堆,把村庄污水乱泼乱倒、垃圾乱丢乱倒、柴草乱堆纳入村规民约,接受群众监督。截至目前,动员农村群众4万余人,出动机械0.7万余台次,清理生活垃圾5.5万方,清理杂物0.5万处,清理坑塘320处,清理畜禽粪污0.18万方,清理庭院7196处。二是开展专项行动。先后组织开展村容村貌清洁、厕所改造提升、生活污水管控、黑臭水体消臭、生活垃圾无害、建筑垃圾分类等六大核心行动,对全市村庄村容村貌进行提升。三是开展宣传引导。利用村务大喇叭、LED显示屏、宣传栏、横幅等多种载体,多形式宣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门前三包”责任和家禽圈养等工作的重要意义,营造出“人人动手、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共同打造干净、整洁、舒适的人居环境。全市共开展广播宣传23000余次,标语宣传2000余条,网络宣传8500余次。四是开展常态督查检查。采取“四不两直”、随机抽查的方式,开展常态督查,聚焦村庄道路建设、村内外垃圾清运等重点问题,形成问题台账,推进问题整改。五是村内严格执行网格包片制度。村“两委”干部根据网格划分对各自的区域每天进行日常巡查,对发现的问题立即组织交办村内保洁员,对造成大片垃圾杂物的,及时通知乡镇相关领导协调解决。六是开展美丽乡村精品片区建设。重点围绕市域范围内高速出入口、国省干道周边、乡镇政府驻地和小白河、任文干渠等水系沿线,以乡镇为单元建设12个美丽乡村精品片区,总纳入建设村69个。重点围绕农村环境改善、村庄建筑风貌提升,开展乡村振兴衔接示范区建设,申报创建省级美丽乡村27个。截至目前,完成道路硬化水泥路27.3万平方米(其中路缘石完成2.2万米)、面包砖完成49.03万平方米、排水完成1.87万米、雨水井完成623座、太阳能路灯完成1643套,完成全部既定建设任务。关于“古洋河等沿线村庄生活垃圾倾倒问题突出”问题。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春季行动”。制发《任丘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春季行动”方案》,围绕古洋河沿线村庄开展积存生活垃圾清理,共清理问题点位884处,更换补充垃圾桶474个,加大清扫保洁力度,确保及时清运。关于“村内企业存在私建乱占问题”。共涉及1094家企业,其中,966家企业符合产业政策,占地均为建设用地,未占用耕地问题,待农村经营性集体建设用地入市政策出台后,为其补办用地手续;8家企业的临时建筑、围挡、牌匾、侵街占道等私搭乱建已全部整改到位;120家企业乱堆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占地问题,已由环卫公司全部清理到位。在此基础上,举一反三,对全市所有企业,按照上述方法举措进行了有效处理。

4.关于“市委总揽全局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问题

15)针对“履行主体责任有缺失,2019、2020年未制发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年度工作要点”问题。坚决贯彻落实上级部署,市委切实担负起全面深化改革的重任,正确、准确、有序、协调推进改革,全面履行好主体责任。坚持每年制发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年度工作要点,对于上级部署的各项改革任务,逐项列出任务书、时间表,提出具体规划、具体步骤、具体责任,稳扎稳打推进落实。

16)针对“‘放管服’改革不彻底,工程建设项目并联审批率低”问题。新政务服务大厅建设由建投公司负责实施,已完成项目立项、工程规划和施工图设计审查等工作。梳理绘制各类项目并联审批清单,进一步加强对开发区的业务指导和工作协调,共同提高全市的并联审批率。截至目前,全市工程项目并联审批率已达100%。

5.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有缺失”问题

17)针对“防范安全生产隐患有漏洞”问题。柴油被应急管理部等十部委列入危险化学品后,打击力度进一步加大。一是严格按照上级“四黑”取缔标准,对不法经营行为坚决做到现场“两断三清”,不定期多频次组织成员单位依法督导检查,依法查扣和没收违法物品,倒查非法加油站和流动加油车油品来源,有效加强油品源头管控,全面切断非法油品流通链条。向社会公布12345、12315、12350、12369、110、96119等各单位投诉举报电话。同时,各乡镇、街道、开发区管委会通过环保、安全生产等基层网格化监管,加强非法燃油黑窝点排查取缔力度,加大生态环境、安全生产等执法力度。二是责令8家企业停产停业整顿,并采取断电措施。制定整改方案,聘请安全生产专家指导帮扶整改。经应急部门验收和专家现场核查合格后,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成并复工复产。任丘市气代煤工程建设已完成,工作内容已由“全面建设”向“安全管理”过渡。任丘市委、市政府组织召开了“双代”职能移交专题会议,会议明确“气代煤”的安全管理和日常工作全部由城管局负责。

(二)关于“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不够到位,履行‘两个责任’有差距”方面

6.关于“管党治党责任压得不实”问题

18)针对“2019年、2021年、2022年均未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进行年度任务分解”问题。根据省委、沧州市委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制发《中共任丘市委2024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安排》。

19)针对“2021年市委书记述职述廉报告中未体现监督下级‘一把手’情况”问题。严格按照要求,将市委书记监督下级“一把手”情况写入其每年度述职述廉报告。

20)针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意识不强”问题。班子成员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规定学习,增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意识,带头遵守执行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规定,自觉接受监督,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发挥表率示范作用。

21)针对“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缺乏有效监督”问题。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细化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目标和工作责任,并根据履责情况,从内容、质量、效果等多个维度加强对分管领域的督导检查,综合运用履责提醒、整改落实报告、述责述廉评议等方式,进行评价反馈、传导压力,确保分管领域事项落实到位。召开全市政治性警示教育暨集体廉政谈话会议,会上通报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市委主要负责同志同与会人员进行集体廉政谈话。

7.关于“落实监督责任有差距”问题

22)针对“执纪问责力度不够”问题。一是开展专项清理。开展2019年以来全市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清理。组织全市公职人员填写责任书和报告表。二是通报典型案例。选取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典型案例在全市通报。三是提升案件质量。组织召开案件规范化及办案安全培训会议,制定规范文件,进一步提升基层案件办理质量。创新运用规范全流程办案,绘制流程图和标准模板,全面规范办案流程时限。

8.关于“防范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廉洁风险不到位”问题

23)针对“招投标领域问题隐患较为突出”问题。一是开展专项监督。制定监督方案,对深化政府采购和招投标改革开展监督,督促相关部门制定规范招投标行为制度,全面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机制,消除各类隐性门槛、不合理限制和壁垒。二是排查廉政风险。紧盯腐败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建立规范权力运行“三个清单”,强化对权力制约和监督。三是深化警示教育。组织权力集中、资金密集的部门重点岗位中层召开警示教育暨廉洁培训会议,与会人员签订廉洁承诺书。四是严肃查处问责。对涉及招标采购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24)针对“国有资金监管有漏洞”问题。一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向相关单位下发提醒函,责成其加强国有资金监管,完善国有资金管理制度。二是组织各市直部门分别召开重点岗位人员警示教育会议,加强重点岗位人员管理,严防国有资产流失。

25)针对“农村‘三资’管理有缺失”问题。一是对涉及集体资产出借问题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二是向相关单位制发纪律检查建议,进一步规范农村大额现金使用。三是发挥村级“三员”基层监督作用,向各乡镇街道纪(工)委及村级“三员”下发监督提示单,加强对农村“三资”的日常监督。四是组织召开专项调度会,对乡镇农经站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升村级集体财务管理水平。五是制发规范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使用相关制度,对资金管理、开支审批、集体资产处置、财务收入、收益分配、会计档案管理、债权债务等方面进行具体规定,规范大额现金结算。

9.关于“推进作风建设不严不实”问题

26)针对“整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不力,2019年以来总体呈上升趋势”问题。一是加大查办力度。严肃查处违规公款旅游行为,对相关人员问责。二是开展专项清理。对各单位2019年以来违规公款报销电话费情况进行清理,建立问题台账。三是通报典型案例。通报对近年来查办的违规吃喝、公车私用等“四风”问题,强化警示震慑作用。四是严格节点监督。紧紧围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深化纠治“四风”工作,坚持逢节必查。五是加强日常监督。建立“组组”协同监督、“室组”联动监督、“室组地”联合办案机制,集中监督执纪力量,发挥监督执纪最大效能。

27)针对“2019年以来公职人员违规因私出国(境)”问题。一是对2019年以来公职人员违规出国(境)情况进行逐一核实。经核实,违规因私出国(境)问题所在单位或纪检监察机关均已对当事人或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起到了较好警示教育作用。二是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公职人员因私出国(境)审批管理自查自纠工作。未发现新的违规出国(境)问题,有效堵塞了管理漏洞。三是组织部门从登记备案、证件管理、审批管理等环节,对《任丘市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了修订完善,进一步提高对公职人员因私出国(境)的监督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28)针对“公职人员因酒驾、醉驾被处理”问题。一是开展专项检查。开展节假日期间正风肃纪监督检查,制发工作通报。二是强化警示教育。分批次开展“十类人员”警示教育培训,共1500余人参加培训。分别针对公职人员和农村党员酒驾问题,制发典型案件通报,强化警示教育。三是加强倡议提醒。制发《致全市广大农村党员远离酒驾、醉驾的倡议书》,向广大农村党员干部发出远离酒驾醉驾倡议,持续释放从严查处强烈信号。四是加强日常监督。充分发挥村级“三员”监督作用,制发监督提示单,组织各村“三员”召开专题支部会议,加强日常教育监督,严防农村党员酒驾问题发生。五是建立移送机制。市纪委监委、市公安局建立问题线索移送机制。

(三)关于“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扎实,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有短板”方面

10.关于“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有欠缺”问题

29)针对“有的项目因用地问题考虑不充分导致推进缓慢”问题。针对个别项目因用地问题考虑不充分导致推进缓慢问题。经任丘市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监督管理领导小组集体会审,公开出让了土地,出让用途为商业服务业,已发放不动产权证,保障了项目用地。

11.关于“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建设有差距”问题

30)针对“执行回避规定不严格”问题。一是自查自纠,建立台账。结合巡视反馈的问题,坚持举一反三,在全市公职人员范围开展执行回避政策情况自查工作,任丘市委组织部制发《关于对科级干部落实回避规定情况进行自查的通知》,经自查,除反馈的4人外,未发现其他存有违反回避规定的情形。结合自查统计结果,建立了《任丘市科级干部主要社会关系台账》,今后将实时更新,为避免再次出现违反回避规定问题提供参考。二是查漏补缺,建章立制。为进一步加强对乡科级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保证领导干部公正履行职责,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回避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相关规定,任丘市委组织部印发了《关于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回避规定的实施办法(试行)》,明确了回避情形、责任分工和工作流程,从制度层面堵塞工作漏洞,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发生。

31)针对“党管人才作用发挥不充分,人才统筹作用不强”问题。一是召开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学习《任丘市“十四五”期间人才发展规划》,总结并研究部署全市人才工作;召开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传达上级文件精神,听取各成员单位一季度工作开展情况,部署下一步重点任务。二是印发相关制度文件4个,进一步提升全市人才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水平。三是严格落实《任丘市领导干部直接联系服务专家人才制度(试行)》,配备人才服务专员,进一步规范包联程序,切实提升包联效果,增加专家人才归属感、获得感;成立由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担任组长的高层次人才服务专班,做好高层次人才对接服务等日常工作,协助相关企业与中国科学院化学研究所专家对接,全力做好专家人才和院士工作团队跟踪服务工作,促进专家人才与企业建立合作共赢的良好关系,时机成熟后签订《院士合作协议》。四是制定《关于开展“任才计划”的实施方案》,聚焦引才用才,在人才服务经济强市上发力开新局。充分发挥园区“人才驿站”功能作用,不断提升人才服务保障水平,开展好常态化人才服务和各类人才推荐,做细做实各类人才的配偶及家属安置、户口办理、子女入学等服务保障工作。五是市高层次人才服务专班持续跟进服务保障,先后两次联系专访某采暖设备有限公司,了解情况、督促企业加强与院士团队的沟通合作,争取持续签约,保持良好合作关系。

12.关于“抓基层党建工作不扎实”问题

32)针对“2019年以来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未听取基层党建工作情况汇报”问题。组织召开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听取各基层党(工)委工作情况汇报,安排部署党建工作,并审议全市党建工作总结。召开了市委党的建设(基层组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会上,27个基层党(工)委围绕基层党建“书记项目”进展、基层党建问题整改和下步打算进行汇报,进一步传导了责任压力,推动基层党建任务落实。

33)针对“2021年后,仍有新选任的村干部受到党纪处分,个别村干部涉嫌违法违纪被暂停职务”问题。一是组织全面摸排。对农村“两委”干部“过筛子”,逐人摸清违纪情况,建立工作台账。二是强化教育培训。通过专题讲座、远教学习、廉政谈话等形式,开展农村“两委”干部警示教育,邀请市纪委监委业务骨干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在农村(社区)“两委”干部素质能力提升培训班进行专题培训,进一步提高农村“两委”干部纪法意识。三是深化落实农村党组织“星级管理”制度,将农村“两委”干部违纪违法情况作为重要评星标准,出现违纪违法情况的,该村不得评为“二星”以上,进一步传导责任压力。四是建立农村“两委”干部违纪违法情况台账,开展常态化排查,每月进行统计梳理。组织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对违纪农村“两委”干部开展一对一警示教育谈话,指导乡镇开展专题廉政教育培训20场,促使农村干部进一步增强遵规守纪意识。

(四)关于“巡视、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不彻底,长效整改机制持续深化不够”方面

13.关于“九届省委2019年开展常规巡视,反馈问题76个,目前已完成整改76个;上次巡视以来,各类审计反馈问题71个,目前已完成整改62个、正在推进整改9个”问题

34)针对“整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巡视集中整改期后,市委持续抓整改不够有力,市委常委会没有对未按期完成的问题专题研究、持续调度”问题。上轮集中巡视整改后,9项长期推进事项已完成。下一步,市委常委会及时研究部署本轮巡视整改长期推进事项,定期听取工作汇报,确保整改到位。

35)针对“虽然针对巡视、审计指出的部分问题建立了制度机制,但本轮巡视发现此类问题仍较为突出”问题。开展全覆盖、有重点的常态化风险摸排,从严抓好地方金融机构线上线下“双线”监管,积极探索创新各项措施。关于黑臭水体整治不到位问题。坚持常态化排查、立行立改、源头防控、治管并举、群众参与、协同监管一体推进,建立健全长效管控机制,实现农村黑臭水体“动态清零”。

36)针对“落实十届省委一轮巡视发现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不到位,直至12月底市委自查未发现相关问题,但本轮巡视均有发现”问题。一是推进重点项目专项整治。积极谋划储备省市重点及前期项目,2024年共有省市重点项目40个,总投资223.3亿元。其中:省重点项目2个,总投资70.9亿元;市重点项目38个,总投资152.4亿元。已申报省重点前期项目1个,总投资3.5亿元,已申列市重点前期项目17个,总投资28.8亿元。二是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不规范专项整治。对涉及集体资产出借问题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向相关单位制发纪律检查建议,进一步规范农村大额现金使用。发挥村级“三员”基层监督作用,向各乡镇街道纪(工)委及村级“三员”下发监督提示单,加强对农村“三资”的日常监督。组织召开专项调度会,对乡镇农经站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升村级集体财务管理水平。制发规范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使用相关制度,对资金管理、开支审批、集体资产处置、财务收入、收益分配、会计档案管理、债权债务等方面进行具体规定,杜绝大额现金结算。三是推进行政审批改革不到位专项整治。按照河北省“应进必进”最新要求,行政审批局根据省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共认领536项涉企和民生领域指导目录,经过主动对接、积极协调,组织30个涉及部门全部完成进驻,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必进”。2024年5月,对“应进必进”事项进行了动态调整,删除3项、新增5项后,“应进必进”事项总数达到538项。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目前,整改工作成效还是阶段性的,下一步我们将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长期政治任务来抓,保持定力,持续攻坚,坚决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用实际行动向上级党委和全市人民交上一份优异答卷。

(一)坚定理想信念,全面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以理论学习“补钙强体”,充分利用理论自习室、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校等载体,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强化担当担责,全力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落地见效。切实担起政治责任,采取有效措施,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省委、沧州市委工作要求,结合任丘实际,推动服务对接雄安新区、“五大更新行动”、项目建设、生态治理、民生改善、党的建设等工作取得更大成效,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

(三)坚持从严从实,认真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以组织体系建设为重点,严格执行选人用人规定,进一步树立重实干实绩的鲜明用人导向,完善激励和容错纠错机制,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坚持抓基层、夯基础,强化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和政治功能,抓好党员日常教育和监督管理,集中力量解决基层党组软弱涣散、农村党员老化、集体经济薄弱等问题,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四)保持恒心韧劲,持之以恒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从严从速惩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坚持惩前毖后,加强干部日常监督,有针对性地开展党性教育、纪法教育和政治性警示教育,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筑牢拒腐防变堤坝。坚持不懈正风肃纪,着力整治“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

(五)扛起主体责任,持续巩固深化整改工作。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继续抓好整改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部完成整改任务。对已完成的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尚未完成的任务,进一步加大力度、强力攻坚,确保不折不扣完成;对需长期推进的任务,科学制定递进性的目标措施,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坚持着眼长远、举一反三,建立长效化常态化机制,堵塞各种漏洞,做到标本兼治。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317-3333212,邮政信箱:中共任丘市委办公室,邮政编码:062550,电子邮箱:rqdcs@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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